2026年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凡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我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具有我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

办理常住户口或取得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招生范围

(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每所学校招生范围,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有确定的学校就读。

(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本县(市、区)域内,凡具有学校所在地户籍、学籍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均可报名。

、报名办法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方式。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统一使用“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无论公办、民办学校,只能选择一所。

电脑端:

方式一:登录山西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sxzwfw.gov.cn/,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按钮 → 点击【教育入学】按钮 → 点击【立即办理】按钮→点击【临汾市】按钮 → 选择区县 → 点击【确定】按钮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

方式二:登录临汾市教育局网:http://jyj.linfen.gov.cn/,点击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

手机端:

关注“临汾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进入“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

(二)报名所需资料。

公办学校报名资料:

市直公办学校所需上传资料按照《临汾市2026年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执行,各县(市、区)公办学校按照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民办学校报名资料:

1.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住房证明材料。

2.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

(1)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

2)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
    3《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住房证明材料

4)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等。

、录取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

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学校学位情况,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实际居住地等情况,开展招生录取。具体录取办法由各县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

(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 

直升入学。在一贯制民办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学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当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结果。

注册入学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民办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缺额不补;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派位。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参与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三)其它事项。未按规定时间在临汾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招生日程安排

)网上统一报名阶段(8月15日-8月18日)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15日08:00—8月18日18:00。

)网上统一资格审核阶段(8月19日-8月20日)

8月19日—8月20日,根据家长填报信息同公安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进行网上数据互通,将数据分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中小学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民办学校报名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登记的手机号码进行推送。

8月20日,各相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民办学校资格审核情况报回市教育局。

)网上录取阶段(8月21日-8月28日)

1.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8月21日-8月28日)

8月21日—8月26日,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审核录取工作。

8月27日—8月28日,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2.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8月21日-8月24日)

8月21日08:00—8月21日24:00,网上报名结果公示。

8月22日—8月24日,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于当日公布派位结果。

8月25日—8月26日,由民办学校按照派位录取名单,通知中签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8月26日—8月28日,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未中签学生结合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均衡编班阶段(8月29日-8月30日)

8月29日—8月30日,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学校均衡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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